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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与信息公开

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.5万吨卷烟产品配套用纸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2024-01-08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(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)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(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)的公告》 (国环规环环评[2017]4号)的要求,现在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(https://www.hfpaper.com/)进行《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.5万吨卷烟产品配套用纸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的全文信息公开,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。

联系人:刘工

电话:13868140798

邮箱:158821807@qq.com

公示起止时间:

公示时间为20个丁作日,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2月2日止,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、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。

/KUpload/file/20240115/20240115112844_7987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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