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拱墅区和睦路555号5#楼招商引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
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杭州昌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,对拱墅区和睦路555号5#楼招商引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。
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杭州昌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,对拱墅区和睦路555号5#楼招商引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。
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杭州昌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,对拱墅区和睦路555号3#楼招商引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。
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杭州昌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,对拱墅区和睦路555号2#楼招商引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。
PM1立体库项目,公示期满,对候选供应商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,将根据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《新改扩(开发)项目采购方式管理办法》(浙华司【2020】124号)确定本次项目采购供应商。
该项目主要将PM1二楼在制品传统仓库改造成一套货架层数三层、货位数不少于360个、入库流量不低于50托/8小时、出库流量不低于58托/8小时且可与现有穿层提升机对接的全自动立体仓库。通过本项目达到在制品圆筒、尾盘自动出入库及成品越库的功能。
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。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/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(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)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。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,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投诉。
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,杭州庆隆小河单元GS0301-G1/A2-18地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,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。
一期新建2条卷烟纸生产线(含成型纸)、新建1条高透成型纸生产线、新建1条特色卷烟纸试验线(企业实际未单独设置特色卷烟纸试验线,与高透成型纸共用一条生产线),一期生产规模为年产3.6万吨,其中卷烟纸2.5万t/a、成型纸0.5万t/a、高透成型纸0.5万t/a和特色卷烟纸0.1万t/a。
一期新建2条卷烟纸生产线(含成型纸)、新建1条高透成型纸生产线、新建1条特色卷烟纸试验线(企业实际未单独设置特色卷烟纸试验线,与高透成型纸共用一条生产线),一期生产规模为年产3.6万吨,其中卷烟纸2.5万t/a、成型纸0.5万t/a、高透成型纸0.5万t/a和特色卷烟纸0.1万t/a。